房产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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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 ,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本编所称子女 ,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 ,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 ,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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