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亲兄弟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这里所说的特定情况是指下列情况:
一、在父母双亡或者丧失扶养能力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对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
二、如果弟弟是被哥哥扶养长大的,则在哥哥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弟弟有扶养哥哥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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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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