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 , 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 , 给法院两份 , 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 复印件给法院两份 , 自己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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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 复印件给法院两份 , 自己留一份;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 符合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 , 给法院两份 , 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 , 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 , 给法院两份 , 自己一份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 , 可以口头起诉 , 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 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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