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是什么】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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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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