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关于危险驾驶解释 危险驾驶罪最新解释及认定( 二 )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不具备法定从重情节的,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一)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
(二)非路检原因主动放弃醉驾,靠道路边休息时被查获的;
(三)出于急救病人等紧急情况而醉驾的;
(四)隔夜醉驾的;
(五)在村道上驾驶两轮机动车且无其他乘员的;
(六)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1)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
(2)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
(3)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1)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
(3)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或者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掉头、转弯、下陡坡,以及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4)通过傍山险路、连续下坡、连续急弯等事故易发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与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而非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规定,比如(1)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3)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等 。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在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宣告刑 。
【两高一部关于危险驾驶解释 危险驾驶罪最新解释及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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