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赔偿标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解读( 三 )


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
第二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 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第二十二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