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实行先缴后住方式 。入住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于每月25日前缴纳下月费用 。15日(含)前离公寓者按半月收费,15日后离公寓按全月收费 。
3、休养老人的护理等级由公寓方视老人的年龄、残情、病情及自理能力与休养老人或委托人协商确定 。
4、 对初入住老人实行半月试住制度,试住期结束后正式确定护理等级 。
5、老人入公寓时须如实告诉病情,入公寓后如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以及不适合过群体生活的情况,委托人应及时接回 。如遇到有思想、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委托人应协助做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
6、休养老人生活用品自理,衣服,洗漱用具,轮椅,拐杖,小便器,个人家具及电器未经允许不准搬入房内 。
7、休养老人必须佩带修养证,外出必须请假,回来及时销假 。行路注意安全,意识不清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外出必须有家人陪伴,外出期间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
8、休养老人发生突发事件,委托人在接到公寓通知后应及时来公寓 。委托人未到前公寓应采取紧急措施,费用由休养老人或委托人负责 。
9、文明休养,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 。若损坏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 。
10、来客探视,须遵守制度、维护环境整洁、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
交通信息乘座3、5、19、24、30路公交车至东小什站既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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