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女友提出分手,62岁房地产老板拿出账本,要求归还30万装修费( 二 )


至于五年百万刘女士认为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 反倒是刘先生当初利用她的身份和信誉 , 做担保贷款了100多万 , 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 。 她还扬言只要刘先生愿意 , 她们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 , 她跟记者透露 , 为了要钱刘先生已经骚扰了她一年 , 她才换了门锁 。
从刘女士看来 , 这段感情会破裂完全是邹先生自作自受 , 那么邹先生又如何说呢?邹先生承认自己有记账的习惯 , 那个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的账本不会说谎 , 但他认为刘女士和他分手是因为知道这两年他和公司股东产生了经济纠纷 , 资金不如以前充裕嫌弃他了 。
在邹先生眼里 , 相处了五年的刘女士成了一个爱财如命的 , 图他钱的女人 , 这笔糊涂账旁观者看得清楚 , 对错自有人评论 。 记者要解决的是摆在面前的难题 , 邹先生带着老母亲强行住在刘女士家里 , 不肯离开 , 影响了他人生活 , 如果刘女士告他 , 他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 。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 , 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 可以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 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既然刘女士同意走法律途径解决 , 如果他的吃亏 , 也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从法律角度 , 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 , 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 , 可不予返还;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有特殊意义的转账 , “520”“1314”等可以不予返还 。
但如果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大额花费 , 如三金、彩礼等 , 在分手时应当返还 。 对于刘先生花钱购买的私人用品、家具等 , 他有权带走 , 至于装修的费用 , 如果他无法拿出确切的证据 , 仅凭单方面的记账是无法拿到的 。

在女方如此坦荡的情况下 , 邹先生反倒不愿走法律途径了 , 不知道是怕丢脸还是心虚 。 最后在记者的调解下 , 邹先生将他买的所有用品都清理走了 , 细致到每一条毛巾 。
这段感情里孰对孰错 , 其实大家心里都有数 。 值得警醒的是 , 感情不是买菜 , 若是事事计较 , 毫无信任可言 , 在一起不过是相互折磨罢了 , 无论哪个年龄的爱情都是需要尊重和信任来维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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