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生育8孩女子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和处理情况( 二 )


经江苏公安机关会同四川公安机关将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 , 结果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 。
后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 , 结果仍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 。
2月20日 , 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 , 再次排除李莹母亲和杨某侠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 。据此认定杨某侠与李莹不是同一人 。

丰县生育8孩女子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和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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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到江苏省丰县过程
经走访 , 福贡县亚谷村村民及小花梅舅舅、姨妈等亲属以及知情群众反映 , 小花梅1980年跟随改嫁的母亲从云南省福贡县匹河乡普洛村到子里甲乡亚谷村生活 , 1995年嫁到云南省保山市 , 1997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 。
小花梅亲属、同村村民反映其回村后言语行为异常 。
调查走访中群众反映 , 1998年初 , 小花梅被桑某妞(女 , 1974年7月出生 , 云南省福贡县人)从亚谷村带至江苏省东海县 。
【丰县生育8孩女子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和处理情况】经查 , 桑某妞于1995年嫁给东海县时某忠(1955年4月出生) , 2000年12月 , 桑某妞、时某忠夫妻二人因其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七年 。
2022年2月6日 , 公安机关对桑某妞、时某忠涉嫌拐卖小花梅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
据桑某妞、时某忠与徐某东(男 , 1965年11月出生 , 江苏省东海县人)供认 , 1997年底 , 时某忠与徐某东商议 , 由桑某妞帮徐某东找一个媳妇 , 但需要花钱 , 徐某东表示同意 。
据桑某妞供述 , 1998年初 , 她以给小花梅介绍对象、看病为由 , 将小花梅带至东海县卖给徐某东 , 收取现金5000元 。
据徐某东供述和邻居陈述 , 徐某东与小花梅共同生活三四个月后 , 于1998年5月上旬某日早晨发现小花梅不知去向 , 请邻居及亲属一起寻找两三天未果 。
后徐某东向时某忠索要了2000元“赔偿金” 。
围绕小花梅如何从东海县到丰县的问题 , 公安机关展开深入侦查调查 。
经进一步审讯深挖 , 董某民交代 , 小花梅是1998年6月其父亲董某更经刘某柱(丰县欢口镇人)介绍花钱买来 。
经审讯 , 刘某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先后抓获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均为丰县欢口镇人)及谭某庆、李某玲夫妇(河南夏邑县人) 。
据4人交代情况 , 谭某庆、李某玲夫妇在夏邑县骆集乡经营的饭店内 , 发现流落至此的小花梅 , 将其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 , 二人将小花梅带回丰县经刘某柱介绍转卖给董某更 。
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
2000年6月 , 董某民为办理结婚证 , 找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时 , 经人建议将杨某英改为杨某侠 。
欢口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按董某民自报的信息违规办理结婚登记 , 将结婚日期登记为1998年8月2日、杨某侠(由于笔误将杨某侠写成“扬某侠”)出生日期登记为1969年6月6日 。
据董某民供述 , 2011年3月 , 杨某侠在欢口镇卫生院生次子时 , 登记产妇信息为“杨某英” , 卫生院要求提供新生儿母亲身份证 , 其父董某更找人做了一张“杨某英”的假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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