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恒大的房子合同 买恒大的房子合同一直没拿到( 二 )


购买期房肯定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 毕竟房子还没有建成没有交付 , 发生什么事情都是有可能的 , 不确定因素就是一种风险 。为什么很多人愿意冒这个风险呢 , 因为房子便宜吗 , 而且由于房子本身的价值比较高 , 所以随便打个折就是几万甚至几十万的降价 , 所以诱惑力还是非常大的 , 不过对于恒大这样的大公司呢 , 这个风险可能还会降级一点 , 毕竟常说 ,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 还是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的 。
并且考虑到国内政策的原因 , 即使真的出了问题 , 恒大倒闭了 , 由于涉及的人太多 , 我相信政府肯定不会撒手不管的 。并且如果能得到政府的支持 , 我相信恒大一定会渡过难关 。
并且问题中也提到了是全款买房 , 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关于“特定物买卖中 , 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规定 , 认定相对人购买的房屋属于特定物 , 如果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 , 则可以请求履行房屋过户义务 。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中 , 买受人已经支付了全部的货款 , 即使最后房地产公司破产那支付全部货款的也是可以要求办理手续的 。
如果是已经支付了全款还可以对抗承包人对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 , 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 因此即使最后出了问题 , 对于我们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的购房者 , 还是有一定的保护的 。
购房合同陷阱
1、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 , 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 , 这是无可非议的 。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 , 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 , 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 , 所以没收定金 。
2、对策: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 , 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 , 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 , 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 , 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 , 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3、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 , 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 。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 , 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 , 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
4、另外 , 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 , 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 , 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 , 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 , 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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