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疫情时居家办 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 二 )


虽然凶手已经身亡,但被害人柴媛的姐姐柴芳认为案子并没有结束,柴媛被害时处于在家办公状态,应属工伤 。因此柴芳一直在为妹妹申请工伤的事奔波着 。截至发稿前,大庆人社局工伤科工作人员表示,工伤申请已受理,但目前还没有结论 。
8月28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上被害女子柴媛的姐姐柴芳 。电话里,柴芳难掩悲痛 。事发房屋位于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小镇小区 。柴芳说,2013年,妹妹来到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她听妹妹说,一开始单位替她租的廉租房是和其他同事合住的 。过了几年,原居住的房子被卖了,单位组织他们抽签换到了现在的龙凤小镇小区居住,由单位补贴房租 。“当时我听说她单独居住,还有点担心,后来她告诉我,同一小区还有其他同事,我才稍微放心一点,没想到还是出了事 。”
“妹妹所住小区在大庆市的位置既不热闹也不偏僻,周围商业场所、交通都很便利,而且小区物业是一级资质 。”柴芳说,然而小区物业并没有达到一级服务,就连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封闭都不严 。她出示了两段视频给采访人员看,视频中有人翻越小区铁栅栏,也有人从塑钢围挡缝隙钻进钻出 。她还说,小区电梯以及楼宇间缺乏监控,从地下车库可随意进入楼幢,因此她觉得物业也要承担责任 。
柴芳说,案件发生的6月,大庆市疫情防控形势比较严 。“除非特殊情况下到单位,其他时间在家弹性办公 。”柴芳注意到一个细节,她告诉采访人员:“妹妹遇害时,是在家里办公 。她有个习惯是工作完肯定关闭电源并且合上电脑,但在案发后,妹妹的电脑是开启着的状态,因此她那时肯定处于工作状态 。”
6月18日那天下午,柴媛的同事发现其“失联”,工作群里她也不回复了 。案发之后的十多天,柴芳从警方那儿拿回了妹妹柴媛的电脑和手机,开机后从中找到了聊天记录,能证明案发当天,妹妹在家办公并向单位传文件 。此后,柴媛的单位同意协助办理工伤申报手续 。
柴芳告诉紫牛新闻采访人员,警方也向他们家属告知了案发经过 。柴芳向采访人员出示一份大庆市公安局龙凤分局出具给市自然资源局、人社局的《关于柴媛被害死亡的情况说明》的复印件,其中表明“2020年6月18日,作案后的嫌疑人靳某逃窜至龙凤区龙凤小镇小区,进入C区22号楼某某室,将受害人柴媛控制,并将其勒窒息死亡 。”
疫情居家隔离工资怎么发放
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
近期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新型肺炎十分的严重,很多地方至今都没有复工,如果有接触史的会要求在家隔离,这样大家的经济也非常的紧张了 。其实国家有出台一系列的政策,疫情期间在家隔离的也是应该有工资的 。
意见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
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广东、浙江等各省(区、市)印发的通知也都明确提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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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疫情时居家办 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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