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四 )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既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12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 , 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封顶情形的 , 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12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前的规定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的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并入计算 。
解析: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12个月的工资收入”的情形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 ,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 , 且工资不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 , 那么即使08年之前或者之后的工龄均超过12年 , 那么除了这两种情形之外08年之前的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均可以超过12个月 , 所以可以统一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同样如果属于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 ,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 , 那么计算经济补偿金时 , 08年之前的工龄不得超过12个月 , 08年之后的工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 。
“双封顶”分段计算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封顶情形的 , 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 《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
解析: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封顶情形的 , 也即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的 , 那么08年之后的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实施双封顶(2008年至2021年已经13年超过十二年了 , 所以存在一定意义)
08年之前的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时 , 因为除了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两种情形之外有12年封顶的限制(仅是年限封顶 , 基数不封顶) , 并且员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两种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其他情形之下并无年限封顶 , 也无基数封顶 。
我们可以看出安徽省高院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完全是分段予以计算 , 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以及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 , 赔偿金为补偿金的两倍 , 且赔偿金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所以当单位违法解除时 , 可以先依据安徽省地方性规定算出经济补偿金 , 然后以经济补偿金数额*2即可算出赔偿金数额 。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注:以上仅个人观点 , 仅供参考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