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要根据公司销售岗位及任务的不同 , 对各销售职位选择适合的提成记发方法 。
第12条 提成设计方法的审核、审批
提成方法经人力资源部设计完成后 , 交销售总监及总经理分别进行审核、审批 。 审批通过后 , 人力资源部进行贯彻落实 。
第13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 并负责解释说明 。
第14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
三、提成发放管理制度提成发放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科学有效的对销售人员的销售提成进行发放管理 , 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 , 提高公司总体销售业绩 , 特制定本制度 。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全体销售人员提成结算及发放管理工作 。
第3条 相关权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提成工资的统计工作 。
2.财务部负责对限时销售人员的提成工资进行发放 。
3.销售人员对提成发放工作有监督权和投诉权 。
第2章 提成结算
第4条 付款后提成结算
1.一次性付款的 , 全款到账后 , 该商品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
2.分期付款的 , 签订购买合同后 , 并支付完首付款后 , 该商品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
第5条 退换商品提成结算
1.当退货情况发生时 , 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 , 销售提成不予结算;若提成已经发放 , 已发该笔提成从下次提成中扣除 。
2.发生换货情况时 , 根据前后销售商品总价价差具实结算 , 多退少补已发放提成大于换货后的实际提成 , 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除;已发放提成小于换货后的实际提成 , 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
第3章 提成发放
第6条 提成发放时间
提成发放时间为每月 日发放上月销售佣金提成 。
第7条 提成发放注意事项
1.销售人员如中途正常离开公司 , 须提前 天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 , 经批准并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账或违规处罚行为的 , 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提成 。
2.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因公司行为而被辞退的 , 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账或违规处罚行为的 , 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提成 。
3.销售奖励在当月提成结算时 , 一并全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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