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下看, 通篇里全是谎言和诬陷!
一、谎称“强制要求出差, 是一场预谋”
经查实, 周某是项目负责人, 通过大量证人证言及调取阿里公司出差报备系统信息、相关电子数据, 未发现周某被迫出差情况 。
二、谎称“强迫饮酒, 导致很快就酒醉无意识”
经查实, 饭店是周某自己订的, 时间地点是周某通知给客户的, 并且经就餐人员、饭店服务人员证实, 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 。
三、谎称“酒我负责灌, 安全我不管, 商家想怎么玩你随便”
周某在文中写“在我醉酒无意识之后,有个商家的男的张某先是在饭桌上开始亲我、摸我,后面实在不过瘾,又借口我酒后吐了弄脏了衣服要带我去卫生间帮我清理为由,把我带到了另一个无人的包间,开始对我进行猥亵 。 当时的我已经醉的很严重了,几乎已经失去了意识,后来从监控里看到张某把醉酒的我找借口带到另一个无人的包间时,我震惊、愤怒、委屈、难过,整个人都要晕倒了 。 整整二十多分钟,二十多分钟呀 。 这一切,曲*(王某文)全部看在眼里,却丝毫没有制止 。 ”
此处周某为了诬陷张某更是信口雌黄, 没有一句真话!
1、经查实并不存在饭桌亲摸之事儿, 同事们都能证明周某在就餐期间对张某表现的特别暧昧, 中间隔着陈某丽就主动去拉张某的手, 捏张某的手指 。 如此主动的勾引却反过来诬陷是张某在饭桌上亲她, 摸她 。 在餐桌上那么多证人的情况下, 周某居然都敢肆无忌惮的颠倒是非反咬一口, 其说的话还有可信度吗?
2、关于“被带到无人包间猥亵20多分钟”这绝对是一种赤裸裸的栽赃陷害 。 事实证明从出去吐到大堂, 再回来坐下拍完照, 总共才15分钟, 周某是如何事后从监控里看到被带到无人包间猥亵20多分钟的呢(看监控时的周某可不是酒醉状态)这种清醒时候的恶意诽谤不应该追责吗?
3、周某拉着张某去吐酒, 吐到了自己身上, 张某还从前台找服务员要了餐巾纸帮她清理, 在清理的过程中有了肢体接触, 并且是在人来人往的走廊里, 怎么可能会被“强制”呢?
4、吐酒回来同事看到他们是手拉着手回包间, 坐下后周某还主动趴在张某大腿上, 正因为是周某主动且故意为之, 同事才不好意思劝阻, 只能拍下照片想事后提醒一下 。 试问一下, 一个正经女人如果被“强制猥亵”过后不该是有戒备心吗?还会手拉着手, 并往加害者腿上趴吗?
5、周某回到酒店后还两次主动给张某微信语音通话(目标之明确)让张某过去陪她(哪个正经女人会深夜让异性来自己住处), 张某因故没到, 第二天一早接着锲而不舍的电话邀请(多次语音通话邀请我家监控已录下) 。 这么主动而坚持的勾引, 转过脸来接着诬告别人“强制猥亵”, 还真是用心良苦呢 。
综上所述, 联系周某吐酒之前、返回包间之后张周二人之间的亲密行为, 深夜的两次主动邀请未果, 清晨的主动邀请, 可以看出饭店的“强制猥亵”只是周某假借醉酒之名编造出来的谎言而已 。
周某在饭桌上主动勾引张某还不过瘾, 在回酒店的路上继续勾引王某文, 王某文妻子在文中说“我丈夫是和华联陈某丽共同搭乘出租车送周某回酒店的 。 我丈夫和周某坐在后座, 陈某丽在副驾驶 。 路上周某借酒劲搂抱我丈夫, 摸他胸、全身甚至下体, 并强吻我丈夫, 在脖子左侧留下了明显的吻痕 。 我丈夫明确表示拒绝:“XX, 别这样, 别这样”, 周某回应“对不起” 。 我之所以相信我丈夫的说法, 是因为我给陈某丽打了电话, 得到了陈某丽的证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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