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第三方商家儿童化妆品商品发布规范( 三 )


4.6.9
进口商品的原标签上, 以下信息需要在商品详情页上有如实的中文翻译:品牌、品名、原产国、净含量、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成分表、使用方法、批次/批号、功效宣称、致敏成分及潜在致敏物质(原标签上显示时标注)和警示语(原标签上显示时标注)
5. 产品质量规范
5.1
进口化妆品必须符合原产地/原销售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要求, 产品质量实行商家负责制 。 化妆品上线前, 商家需要对化妆品的成分表、产品安全性数据、产品功效支撑数据实现自我备案 。
5.2 小红书有权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反馈以及风险判断等因素, 对商家及商品进行抽检 。
第三章 违规处理
6.
商家发布的商品违反本规范之规定, 或者出现被政府主管部门、媒体、消费者投诉或者曝光等情况的, 小红书有权依据《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并视情节严重程度, 对该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商品发布或展示、下架或冻结商品、扣分、扣除保证金或货款、屏蔽店铺、清退商家等措施 。
【小红书第三方商家儿童化妆品商品发布规范】7. 小红书对商家采取的处罚措施不免除商家所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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