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扬州韩绰判官全文鉴赏 寄扬州韩绰判官古诗的意思( 二 )


创作背景:
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或开成元年(836年)秋 。唐文宗大和七年(833年)至大和九年(835年),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与韩绰是同僚 。
唐代的扬州,是长江中下游繁荣的都会,店肆林立,商贾如云,酒楼舞榭,比比皆是,“每重城向夕,倡楼之上,常有绛纱灯数万,辉罗耀列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太平广记》卷273引《唐阙文》) 。“性疏野放荡”的杜牧,在这样的环境中,常出没于青楼倡家,有不少风流韵事,韩绰在这方面是他同道,所以回到长安后写诗寄赠 。
作者简介:
【关于寄扬州韩绰判官全文鉴赏 寄扬州韩绰判官古诗的意思】杜牧(803-852),字牧之,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 。因祖居在长安樊川,世称“杜樊川” 。官至中书舍人 。在晚唐的诗坛上享有盛名,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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