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补贴在哪里领?( 三 )


主要内容
对就业困难人员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 。
申报流程
依据《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有关规定,按原流程申报 。
(六)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主要内容
对文登区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
申报流程
依据《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有关规定,按原流程申报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主要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申领流程
依据《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有关规定,按原流程申报 。
(七)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
主要内容
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在2020年2月4日(含)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到期的,补贴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
申报流程
自动延期,无需企业重新申请 。
(八)就业见习补贴
主要内容
对吸纳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0% 。
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第4个月起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至见习协议规定的就业见习补贴期满 。
申报流程
依据《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39号)有关规定,按原流程申报 。
(九)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范围和条件
文登区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常经营且通过年度报告公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020年2月4日-2020年5月4日通过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劳动者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者推荐劳动者到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本机构招聘的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在校签订三方协议的就业人员,不在职业介绍补贴范围 。
补贴标准
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推荐劳动者就业的按每人150元的标准,为其他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推荐的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此项补贴不与(威人社字〔2020〕16号)文件规定的市外招工奖励重复享受 。
申报流程
1、申报 。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填报申请表、花名册,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考勤表、工资凭证等材料向用人单位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
2、资金审核发放 。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人力资源机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文登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将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机构基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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