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头条实名注册发表文章,这完全是可以的,因为现在是一种言论自由,只要你不反党,反社主义表现出的是一种正能量,又有什么不许可的呢?应该支持才是啊!
有在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头条实名注册,发文创作的吗?
有的,还不止少数,我就是实名注册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第(十六)项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那么,公务员通过自媒体平台创作并获得收益,是否属于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文字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人可以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笔者认为,在未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公务员可以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作品并获得创作收益 。这和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所得的稿费一样,只要依法正常纳税就可以 。
【有在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头条实名注册,搞发文创作的吗?】有的是,我关注朋友是一名调研员,任何人都能上头条说东倒西,正能量,不论政治上的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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