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 二 )

【南平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事指南】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证明 。三、南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办理地点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一区19-20号车驾管综合受理窗口在南平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是有规定的办理流程的,申请人需要向办理该业务的窗口提出申请,具体的办理窗口在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一区19-20号车驾管综合受理窗口,如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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