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 安徽大学研究生院( 四 )


1.复试面试或加试者低于60分的 。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
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
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
5.网络远程面试时有违规行为的 。
(四)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公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 。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
七、其它
(一)招生计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在安徽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网址:http://yz.ahu.edu.cn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 。) 。
(二)拟录取的研究生确定后可进行预备性师生互选,正式互选自新生入学复查合格后至开学两周内完成 。
(三)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
(四)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复试批次先后依考生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
(五)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3861850) 。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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