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淘宝疑似差评师 差评师曝光平台网站( 三 )


她告诉澎湃新闻,大多外卖店主找过来都是给店铺刷销量和好评,但如果需要打击竞争对手,刷评团队也可以给竞争对手店铺刷差评,但差评价格为每条6元,且需负担点餐费 。对方称,差评会影响刷屏账号的评分,对账号伤害较大,所以价格偏高,但差评对店铺影响较大,“一般刷二三十条就差不多了”,总价不超过1000元 。对方还表示,如果一家店购买30条差评,就至少要再给自己刷100个好评,否则他们“没钱赚” 。

被淘宝疑似差评师 差评师曝光平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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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差评”,不到1000元可买30条 。
在问及30个差评会对一个美团外卖店铺造成多大的影响时,对方称“大店肯定销量下降很多,小店可能开不下去了”,其还表示,评价内容真实,每个账号只评一次,可分开在一周内进行评价,不会被对方店主或平台系统察觉 。
针对上述情况,11月16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一家外卖平台,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平台也接到了多个关于“职业差评师”的问题反馈,目前正在着手处理,但治理难度较大,建议店铺向平台反映的同时,报警处理 。
“我们现在已经设立了一个公信力运营团队专门对评价进行审核处理,采取系统自动识别+人工受理商户投诉的方式,对恶意差评进行筛选 。”该工作人员说,如果商家遭到了职业差评师攻击,可以通过商家后台、商服电话来向平台进行投诉,平台的公信力运营团队会对问题进行处理 。
对于给出恶意差评的账号,该工作人员称,平台如果核实到会员的评价确实存在职业差评等违规行为,将根据用户诚信公约,对用户的诚信分进行扣除 。
有“职业差评师”被判刑
澎湃新闻记者搜索发现,赵铭和李航遭遇的“职业差评师”并非偶然,早在前两年,“职业差评师”就开始活跃在电商领域 。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就对一起职业差评师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2018年4月,被告人蒋某龙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上挑选有“瑕疵”的商品,组织学员恶意下单购买,学员收货后即以产品质量不合格、宣传与商品实际不符等理由,威胁店铺商家,实施敲诈勒索 。蒋某龙则除自己购买商品实施敲诈勒索外,还先后发动学员恶意购买数十家网店的商品索赔获利,并从学员获利中提成或从雇请其打压竞争商铺的人员处获得报酬 。另一被告人汤某浩则是蒋某龙的学员,三次恶意购买数家网店的商品,以给差评并向工商投诉为由敲诈卖家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龙、汤某浩利用商家害怕被检举、处罚以及影响营业的心理,在购买前即掌握了商品的“瑕疵”,且有敲诈勒索的预谋 。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蒋某龙、汤某浩有期徒刑2年、1年,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5000元 。
11月16日,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贤尚向澎湃新闻分析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但消费者评价应本着真实、客观、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故意作出虚假评价,损害商家社会形象,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给商家造成负面影响,则可能构成侵权,商家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
“‘职业差评师’并非普通消费者,故意制造虚假评价向商家索要钱财,不仅侵害商家财产利益,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显然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窦贤尚表示,“职业差评师”为了索取钱财,采取差评威胁商家的手段,迫使商家向其支付费用或交出财物,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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