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10月-12月蓝星计划商家权益政策( 二 )


⑦按照《天猫门店资费标准》等规则暂免收或天猫实际未收取软件服务费(实时划扣部分)的订单;
⑧单笔交易额超过【5】万元的子订单金额;具体以天猫统计为准 。
(2)店播引导的销售额:店铺的主播id与店铺的seller_id相同 , 且主播id引导“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
(3)货架引导的销售额:除“店播引导的销售额”外的其他“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
(4)订单成交笔数:是指商家入驻后 , 在激励周期内于天猫平台交易成功且确认收货的实物商品订单(虚拟订单不计入) , 且需排除以下订单:
① 虛假的交易订单、引导买家线下退款等违规或不当交易订单;
② 邮费等“其他”类目下商品产生的订单;
③ 因维权、售后等原因导致交易失败或者消费者未确认收货的订单;
④ 通过商家店铺达成交易但“卖家”为甲方外第三方的订单 , 如:门店交易订单 。
5、计算规则:
(1)店铺因严重违规(如资质造假等)被清退的 , 或扣分累计达48分的, 或出现2次及以上“单次扣分大于等于12分”情形的 , 则激励失效;
(2)若商家激励抵扣前中途关店则激励终止 , 店铺不再享受任何软件服务费激励;
(3)享受软件服务费激励抵扣执行前 , 均会剔除退款订单, 故以实际系统抵扣结果为准;
(4)激励金不支持转账、不支持提现;
(5)与行业其他激励政策(如店播、尖货等激励权益)不同时享受,若商家入驻平台后【自行选择】参与了其他天猫软件服务费相关激励 , 则不再参与本新商激励;
(6)若商家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如虚假交易等)获取本激励的,天猫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激励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7)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平台声誉等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规则、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或公序良俗等的行为 , 则店铺不再享受任何软件服务费激励 。
权益二:13项基础权益
蓝星计划商家 , 可享受13项“新商见面礼”,包括保证金履约险等资金/流量/运营的扶持
权益三:成长特训
新商家入驻后享受专属的官方钉钉群特训权益 , 助力商家成长 。
1、权益内容:
(1)1V1经营指导及业务咨询;
(2)行业小二主题分享会;
(3)优秀生态伙伴经营实操问题专场指导;
(4)专属的定制运营课程含在线直播 。
2、领取方式:
店铺入驻后 , 绑定钉钉才可享受特训权益(即天猫商家在商家中心维护好信息档案才可以加入钉钉官方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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