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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