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特医疗器械发布规范( 二 )


——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
——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
——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
——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医疗器械宣传 。
——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和表述的 。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
(五)特殊发布要求
1、商品主图必须展示该产品的商品标签、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能清晰看到产品名称、医疗器械注册号/备案号、生产企业等相关信息;
2、商品页面显著位置必须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或以文本形式展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
3、商品页面必须以文本形式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编号;
4、商品页面必须展示“产品使用的对象,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禁忌症、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相关内容 。
5、 制氧机特殊发布要求:
1)在标题、主图宣传制氧机流量(升数)时,必须同时标注对应的氧浓度,反之亦然;而且上述位置只允许宣传对应氧浓度不低于90%的流量(升数),或者宣传对应氧浓度最高的流量(升数) 。
2)必须在商品详情页顶部显著位置将制氧机流量(升数)和氧浓度对应如实展示,不得通过将流量和氧浓度交叉匹配进行宣传等形式造成消费误导 。
举例:以下对应的氧气流量(升数)和氧浓度必须出自产品的说明书或者注册标准或者检验报告 。
医疗器械-3L医用制氧机:
氧气流量1-3L/min时=氧浓度93±3%
1L≈93%,2L≈93%,3L≈93%,4L≈70%,5L≈55%
第三条【商品质量规范】
1、发布销售的医疗器械必须是合法产品,有国家或地方药监局发放的有效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
2、发布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应符合法定质量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生产企业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单进行证实,并在必要时予以提供 。
3、商家应当按照医疗器械标签和说明书标明的条件贮存和运输医疗器械,应确保产品在发货、运输并到达用户的整个物流过程中,产品质量和包装不被破坏 。
【淘特医疗器械发布规范】4、商家应当记录医疗器械销售信息,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信息应当永久保存 。 相关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可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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