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拟出台 “大型互联网平台”将迎更强监管( 三 )
“由此可见 , ‘大型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这一重要‘身份’的认定具有不确定性 , 实际操作上可能会面临比较大的挑战 。 ”杜广普称 。
除了“大型互联网平台运营者”这一概念 , 呼娜英还表示 ,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 , 征求意见稿也有一些措辞上或需要进一步统一或解释 , 比如 , 数据处理者利用生物特征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的 , 应当对必要性、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 , 其与个保法中规定的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事前影响评估 , 应是基于同一种事前评估的本意 , 建议统一措辞 。
“总体上来看 , 征求意见稿对于互联网平台运营者 , 尤其是大型互联网平台运营者设立了较多监管措施 , 有利于细化并落实三部上位法 。 但其中有些条目内容或存在与此前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地方 , 征求意见稿中更新创设的表述有待进一步厘清与明确 。 ”呼娜英称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