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应当( 五 )

  
2.领导专用车辆不得随意搭乘其他人员,领导临时离车,车上有涉密载体时,驾驶员不得离车,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不得泄露领导需要保密的活动日期、路线等内容 。  
(六)密件的复印管理  
1.不得擅自复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复印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复印绝密文件和制文机关规定不准复印的密件,须经制文机关批准;复印其他密件,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 。  
2.密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  
(七)密件的销毁  
销毁密件时,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销毁时需由两人监销,不得将密件出售 。  
三、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追查并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尽可能挽回损失 。对造成危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处理 。  
保密工作制度范本(五)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  
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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