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 风水沟分公司召开年终总结会( 五 )


(2)公司2020年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48亿元 , 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3)2021年4月28日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BJAA161179)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第14.3.1条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 。
3.对《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规定核查如下: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年亏损 , 触及了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暂停上市标准 , 但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退市情形 , 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第二款“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 , 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 , 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会计师回复:
1.核查程序:
根据深圳交易及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14.3.1条、《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规定 , 逐条对比公司财务数据及其他实际经营情况 。
2.核查意见:
经核查 , 平庄能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年亏损 , 触及了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暂停上市标准 , 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退市情形 , 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第二款“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 , 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 , 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三、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为-0.03亿元 , 上期发生额为0.81亿元 。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0.26万元 , 期末余额为686.36万元 , 原材料跌价计提比例由0.01%提升为34.11% 。报告期内对风水沟煤矿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2.81亿元 , 其中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11亿元 , 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46亿元 , 长期待摊费用计提减值准备0.23亿元 , 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75.32万元 。
(一)请说明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减值的具体情况 , 包括但不限于计提对象、账面价值、资产状况及运行情况、可回收金额 , 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主要假设、参数及选取的合理性 , 减值测算的具体过程 。
公司回复: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