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财产执行费用是多少

离婚案件财产执行费用,要根据财产金额来看,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不用预交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案件财产执行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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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离婚案件财产执行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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