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园可接收2-3岁幼儿,发展普惠托育的重要一步| 新京报专栏( 二 )

  
从全世界范围看 , 为应对少子化问题 , 各国都重视减轻育龄夫妇的育儿成本 , 发展普惠托育 。   
具体做法是 , 0-1岁的孩子 , 主要由家庭照看 , 政府给予家庭适当补贴和减免税收支持;  
1-2岁幼儿的托育 , 由于这一阶段的孩子主要需要看护 , 因此由民政部门或卫生部门负责 , 发动社区力量提供 , 安全和卫生是对托育机构最重要的要求;  
而2-3岁托育 , 由于这一年龄段的孩子已有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 在看护服务基础上 , 要对孩子进行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等的培养 。 因此 , 有的国家就将其纳入学前教育 , 实行2-6岁学前教育 。   
由于学前教育为普惠供给 , 因此2-3岁的托育也就依托幼儿园实现全普惠 。   
从这个角度而言 ,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接收2-3岁幼儿 , 是发展普惠托育的重要一步 , 是现实可行的 。   
接下来 , 可以按照2-6岁学前教育思路 , 规划发展普惠学前教育 ,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 加强幼师队伍建设 。   
特约撰稿人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陈静  
校对 |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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