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孩子落户,丈夫离婚娶妻妹

  

为给孩子落户,丈夫离婚娶妻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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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妻子妹妹的孩子顺利到北京上学 , 张先生与妻子王女士办理了假离婚手续 , 并与王女士的妹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现王女士的妹妹将张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日前 ,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 。  
王女士的妹妹诉称 , 她与张先生于2013年3月20日登记结婚 , 自登记后一直没有共同居住 , 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夫妻感情 , 现起诉要求离婚 。  
对此张先生辩称 , 他的妻子实际是王女士 , 为帮助王女士妹妹的孩子落户北京 , 他与王女士假离婚 , 后与王女士的妹妹登记结婚 。但他与王女士的妹妹从未一起生活过 , 实际一直与王女士共同居住 。2013年6月他们发生争执 , 王女士将孩子和财产都带到了河北老家 , 也不同意与他复婚 , 他与王女士成了“真”离婚 。现要求王女士将孩子带回北京上学 , 否则不同意离婚 。  
原来 , 王女士与张先生原是夫妻关系 , 双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 , 夫妻关系稳定 。王女士妹妹与前夫育有一子 , 双方于2010年7月离婚 , 孩子由王女士妹妹抚养 。王女士妹妹为让其子的户籍迁入北京 , 找王女士、张先生帮忙 。为了符合北京市的户籍管理规定 , 张先生与王女士于2013年3月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 双方之子由王女士抚养 。张先生与王女士妹妹在2013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之后 , 张先生未与王女士妹妹一起生活 , 王女士妹妹之子的户籍亦未迁入北京 。  
【为给孩子落户,丈夫离婚娶妻妹】 法院经审理认为 , 结婚登记应以感情为基础 。王女士妹妹与张先生虽系自愿结婚 , 但目的是为了规避国家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为孩子迁移户籍 , 并非以感情为基础 , 且双方登记结婚后亦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 这种婚姻关系若继续维持 , 有违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 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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