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 。
第一、普通仲裁时效同诉讼时效一致,时效期间为3年 。
但是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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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适用关于时效中止、中断等的规定 。
第二、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时效 。
例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出口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算 。其同时也适用关于时效中止、中断等的规定 。
【法律依据】
【合同仲裁时效的规定有什么】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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