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所有情形的,可以判定为该罪:
1.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相关举报不进行解救 。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文章插图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大葱的食用方法 大葱的作用和功效
- 如何追讨拖欠工资 怎么讨要被拖欠的工资
- 债权是可以被继承的财产吗
- 网贷不还会被列为失信人吗
- 降工资被迫离职能拿补偿吗
- LINUX中如何查看某个端口是否被占用
- 上海一男子列车进站时翻越地铁站台被卡身亡
- 淘宝开店不卖东西有影响吗?会被封吗?
- 违章停车被拖了怎么处理
- 公司法人欠多少工人工资会被拘留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