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反垄断第一把火,烧到阿里、腾讯、京东、B站( 二 )


向前追溯与事前审查并重
从一年来的反垄断执法动态可以看出 , 对平台企业的投资合并向前追溯与事前审查并行 。
此次公布的13起处罚案例 , 违法交易时间最早是2015年 , 最新的是2020年11月底腾讯与红杉煜辰收购在线酒水零售平台“酒小二” 。 而在此前的处罚案例中 , 曾追溯处罚十年前的违法交易 。
市场监管总局曾表态称 , 依法处理未依法申报案件 , 既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 , 维护反垄断法权威 , 不断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竞争环境;又能有效督促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 , 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
可见 , 企业此前的应申报未申报案件 , 仍会被纳入监管范围 。
此外 , 值得关注的是 , 事前审查逐渐成为反垄断创新监管的新方式 。
2021年7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叫停虎牙、斗鱼合并 , 系国内互联网领域首例禁止集中案件 , 对规范互联网行业投资并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具有重要意义;11月18日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挂牌国家反垄断局 , 设置反垄断执法一司、反垄断执法二司和竞争政策协调司三个司局 , 其中反垄断执法二司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 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等 。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反垄断局局长甘霖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到 , 持续规范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竞争行为 , 严格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 持续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 防止“掐尖式并购”和资本无序扩张 。 健全市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 , 加强垄断和竞争失序风险研判和识别预警 。
监管信号非常清晰 , 平台企业应更谨慎对待投资并购行为 , 研判风险 , 及时申报 。
而且 , 目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处罚顶格为50万 , 一直有声音争议处罚力度不够 。 在去年10月首次提请审议的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中 , 大幅提高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惩罚力度 。
修正草案第58条规定 ,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 , 且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 , 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 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 , 处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22年反垄断第一把火,烧到阿里、腾讯、京东、B站】这一条款一旦通过 , 将对企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产生更大的威慑力 , 给企业投资并购行为加上“紧箍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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