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怎么规定单位的举证期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举证 。

工伤认定中怎么规定单位的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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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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