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追诉时效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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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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