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范围以及公开方式的特点法律分析:实施信息公开制度,可以通过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 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文章插图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行政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 深圳 市人民政府公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 法规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申请的提出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 ,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 , 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直(下)属单位设置及其职能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本市制定的规章;以本行政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行政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落实情况;本行政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工作总结;本行政机关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及落实情况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各项行政服务事项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及方式、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申请受理机关、决定机关、程序、时限、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法律效力、收费、年审或年检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业务工作相关的统计信息;专项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 。(六)资金信息 。主要内容: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专项资金信息;业务相关的其他资金信息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工作动态、重要会议、活动信息;人事任免、人员招考等人事信息;以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重点领域、应急管理等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行政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编制了《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首先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了政府的信息公开的方式 , 它主要是存在着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涉及到当事人自身的一些权益的事,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来提出申请公开的,还有就是一些涉及到群众利益的政府会主动进行公开 。

文章插图
信息公开都包括哪三个1、依职权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依申请公开: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
【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内容,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范围以及公开方式的特点】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方式
(1)依职权主动公开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依申请公开
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只有两种公开方式,即依职权主动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 。如果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信息,而该信息又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范围的,那么就可以向政府申请公开了 。

文章插图
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形式和种类有哪些?行政机关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 , 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

文章插图
- 关于太空的知识有哪些 了解太空的知识有哪些
- 2024年天猫新春珠宝节招商规则有哪些?珠宝类目入驻要求有哪些?
- 拼多多仅退款不退货商家起诉有用吗?仅退款多少钱可以起诉?
- 五台山五爷庙怎么拜跪,去五台山拜五爷有什么讲究跪拜
- 衣服上西瓜汁渍怎么洗掉 衣服上有西瓜汁怎么才能洗掉
- 0句含有诗意的句子大全,有诗意的句子
- 明星大侦探中有哪些明星,明星大侦探第六季时间
- 夏天的天气是怎么样,中国夏季气温特点是什么中国夏季气温有什么特点
- 厨房里面有什么,厨房里面有什么
- 五代同堂果可以吃,黄金果有毒怎么吃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