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夫妻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当然构成重婚,夫妻一方虽没有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样构成重婚 。
【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离婚,则行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否一定为配偶另一方,法律没有作限制性规定

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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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是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 。夫妻一方有虐待家庭成员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虐待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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