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及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没有上述限制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没有隶属性;
2、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点;雇佣法律关系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
3、形成的过程不同 。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雇佣法律关系则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领域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 。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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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容不完全相同 。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不具有广泛性;雇佣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具有广泛性 。
5、客体不同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劳动行为;雇佣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包括行为,还包括其他方面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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