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是一般保证 , 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 , 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 并经依法强制执行 , 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 , 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 , 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 , 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 , 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 , 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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