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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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
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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