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中的留置权注意事项有:
1.保管人不得无故扣押货物 ,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交还仓储物的 ,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保管人尽了保管义务 , 而存货人没有支付保管费 , 留置权的基本前提即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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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 存货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 , 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存货人不得以保管人负有返还保管物为由对抗保管人行使留置权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条规定 ,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 , 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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