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效力 。
未婚妈妈将孩子送养,又后悔,民间收养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收养孩子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根据《民法典》第110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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