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最终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承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 , 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 , 决定各自应承担的金额 。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 , 由该当事人承担 。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 , 决定当事人双方应承担的金额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费最终是什么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 , 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 由被告预交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

文章插图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但是 ,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 , 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 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 , 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如何进行
- 物业纠纷属于民事案件 物业纠纷属于什么诉讼
- 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公告送达期限为多长时间
-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是什么
- 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有什么
- 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离婚时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 民事诉讼法追加被告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 民事纠纷判决后双方还能再和解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