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保全对方的财产

离婚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
提出申请后需要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 。然后法院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是否保全的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法律依据】

离婚怎么保全对方的财产

文章插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