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是否要办理公证,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

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公证 。因此 , 房产继承不一定要进行公证 。若选择公证,需要准备好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 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无)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继承房产是否要办理公证,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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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必须办理公证吗法律分析:房屋继承是必须办理公证的 。根据继承法和房地产法等规定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 其具体规定是房主死后其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 , 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 。而法律还有规定的是 , 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过户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 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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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再出售要交多少税遗嘱 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 , 应当办理公证 。公证是 继承 房产、办理 房产过户 的必要条件 。办理 遗嘱公证 ,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 , 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 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 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 死亡证明 ,及本人 身份证 件来本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 法定继承人 范围的,为受遗赠人 。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 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 , 可以立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 , 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继承房产是否要办理公证,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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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公证吗子女继承房屋不是必须要求公证的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 , 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公证吗?
子女继承房屋不是必须要求公证的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 , 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
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够协商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不动产分配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的需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的或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 , 则需要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待法院判决或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
父母房产子女继承
二、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房产继承是怎么样的
(一)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子给父母居?。欠坎ど系拿质浅鲎嗜俗约旱拿?nbsp;, 这种情况下,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 。父母去世后,房子仍然是出资的子女所有的 。
(二)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属于父母亲的,父母去世后,房子属于父母的遗产 。所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 应当依法办理继承手续 。
(三)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的名字,而父母亲对子女出资建房的钱有借条写给子女的话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属于父母亲的,父母去世后,房子属于父母的遗产 。但是 , 借条属于父母的债务,依法应当先还清债务,还清债务后的部分,所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才能依法办理继承手续 。
三、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过户手续费用多少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过户手续费的具体数额根据不同的地区会有所不同 , 需要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一般房屋的继承过户会包括以下三项费用:
(一)房屋公证费:40元/平米 x 产权证面积
(二)继承公证费:80元/单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 , 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
(三)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差额定率累计计费方式即分段计算总额,按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总额,各档收费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各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的总和为所应计的费用 。
例如:100万以下 x 5‰ 101以上至1000万部分(如有) x 2.5‰ 1001以上至2000万部分(如有) x 1.5‰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 , 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 , 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 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 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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