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代管有争议的 , 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 , 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法院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谁代为管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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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
代管有争议 , 没有前款规定的人 , 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 , 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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