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理后怎么提交证据

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
【行政诉讼受理后怎么提交证据】【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

行政诉讼受理后怎么提交证据

文章插图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