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法律问题大全 基本的法律常识有哪些内容

行测常识模块,法律常识一直占据着比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学习中要重视法律常识的积累 。必胜公考给大家带来的是“28条必知的法律常识” 。
01
【民法调整对象】

日常生活法律问题大全 基本的法律常识有哪些内容

文章插图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02
【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6)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
03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04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05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06
【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
(1)宣告失踪的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 。下落不明的时间,从该自然人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
(2)宣告失踪的法律效果
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人替失踪人缴税、还债、要债等 。
(3)宣告失踪人的重新出现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
07
【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
(1)宣告死亡的条件
①一般情况下,下落不明满4年;
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满2年;
③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 。
(2)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
①死亡日期: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
②婚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
③财产关系: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成为遗产,按继承办理 。
(3)宣告死亡人的重新出现
①身份关系: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夫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
②财产关系: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08
【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
09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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