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一般是要用个人财产偿还的 , 但是 , 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 , 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 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 ,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 刑事案件起诉前转移财产是否犯法
- 如果判刑的话羁押算吗 羁押是否一定会判刑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 社保换城市了原来的社保卡是否还能用
- 女方怀孕3个月是否可以离婚
- 公司债务诉讼如何去申请财产保全
- 寻衅滋事取得谅解是否能处缓刑
- 怎么确认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债务
- 公共场合吸烟违法么 公共场合吸烟是否违法
- 业主是否有权干涉物业公司的法人变更事项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