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儿女买婚房儿女离婚房产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 , 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 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 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 , 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 不予分割 。
二、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 , 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 , 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
三、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 , 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 , 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 , 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 , 不能分割 , 只能按照出资情况 , 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父母为儿女买婚房儿女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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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婚前由一方父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 , 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 , 婚后进行还贷 , 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 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 主张进行相应的分割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 ,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 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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